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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分类效果为何不明显?

2019-06-11 12:48:55来源:健康时报|分享|扫描到手机
 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,实行垃圾分类,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,关系节约使用资源,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。
垃圾分类对大多数90后、00后来说并不陌生,甚至是从小就接受的教育。可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从2000年启动试点以来,期间力度不断加码,有的地方还专门立法,然而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。
垃圾分类一个基本的原则是干湿分离,在此基础上,再分为餐厨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等多种类型。只不过在很多地方,垃圾分类的名目多则多矣,但在末端管理与居民执行上,却不尽如人意。
生态环境部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《经济政策研究中心》显示,在垃圾分类上,有七成受访者认为自己“做得较差”,而主要原因是“小区没有分类垃圾桶(63.7%)”。在广州、郑州、宿迁等城市,都有相关资料显示,一些小区垃圾分类流于形式、执行度低。
在一些调研中,尽管超九成受访者认为“垃圾分类”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,但由于教育方法宽泛笼统,利害关系阐明不清,导致居民在具体投放垃圾时,也难以实现从理念到落地的完满对接。可以说,垃圾分类的教育工作难言满意。有资料显示,许多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,对分类的知识和方法介绍比较简单,有时还相互矛盾。比如有的要求垃圾按“是否可循环利用”分类,有的要求按“是否可回收”分类,但这两者标准并不相同。
在垃圾分类教育上,可资借鉴的是日本。日本从政府到学校再到社区,建立了整套垃圾分类教育体系。从少儿入学开始,幼儿园就会教精细的垃圾分类方法;日本的学校也会组织学生去垃圾焚烧厂参观,让他们了解垃圾分类原理;街头巷尾也都有垃圾分类的宣传画与标语。我们也需要全方位“渗透式”的宣传,让垃圾分类教育走进课堂,设置垃圾分类教育基地、示范基地,从小训练孩子们的垃圾分类理念。
同时,也不妨将垃圾分类明确为一项义务,对乱扔垃圾的人进行处罚,倒逼居民形成分类投放的习惯。最新公布的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已将垃圾分类明确为市民的法定义务,不遵守规定拒不改正的,要被处以罚款。这被认为是推进垃圾分类的重要一步。
最早开始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瑞典,用了三十年才让居民养成了良好的习惯,日本也走过了二十多年。我国目前虽还处于起步阶段,但无论如何必须行动起来了:就从现在开始,从每一次站在垃圾桶前开始!

(运营:吴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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