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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拉拽公交司机被判刑

2018-11-27 11:52:11来源:健康时报|分享|扫描到手机
  近日,辽宁沈阳高新区技术开发区法院接连宣判三起拉拽公交司机案,有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导致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失控,司机或乘客受伤,都已构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,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或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。海南三亚也有一男子因买票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,用脚踹司机手臂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围墙,被判有期徒刑3年。综合自辽宁卫视、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新浪微博
@张浪浪Aly:自从坠江事件后,这种新闻越来越多了,确实引起了大家的重视。
@东海小公举:判得好!多宣传一些判刑结果,让那些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肆无忌惮、撒泼耍赖的乘客学会敬畏法律。
@中比特ZB:希望各大交通、服务类平台建立共享黑名单制度,一旦这些人在享受一种服务不能守法守规,那么一段时间内其他平台也限制对他们提供服务,让他们寸步难行,在家呆着!
@乾坤行:如果人人都能自律和文明,那还要法律干什么?所以必须加大法律对于人的全面约束,勿以恶小而为之,要让其不敢为、不愿为、不会为。
@滚去防守:但是说真的,是不是也该给乘客提供一个合法有效的投诉渠道,针对那些有不良行为的司机。这样双管齐下,才能真正保证交通安全。
鲁平:公共安全需要人人遵守规则、敬畏规则。规则意识的养成,单靠道德说教、公德熏陶、自觉自律难以完成,必须依赖于制度建设,通过强制手段引导,让人趋利避害。法律是守候公共安全的最好武器。对影响公共秩序、公共安全的行为应依法管理,不能姑息;夺方向盘、打司机,视满车人生命安全为无物,对这样的人决不能轻易放过。

(运营:吴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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